加盟中心

加盟条件

2014-4-18

 

1.  认同“同丰余”品牌文化、运营模式及管理方式。具备合作精神,有志立足珠宝行业双赢互利;

2.  具有  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,并同意接受公司总部的考查监督和专业的培训;

3. 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公司或者个人;

4.  店铺要求:步行街、繁华商业街、大型商业广场、百货公司和大型超市为首选(可承租亦可与商场方合作),地市以下的县城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大镇,旅游胜地、精品集市、繁华的商业区或临街铺面也较为理想。面积视情况而定,如果商场是敞开式专柜,则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,如果是商场店中店或临街独立商铺则实际营业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。

 

地址:上海市宁夏路366弄28号2402室

电话:400-822-1946

传真:400-822-1946

网址:www.同丰余.com